武漢規定城區工資低于900元可進行電話舉報
發布時間: 2010-10-18 來源:武漢晚報 發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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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日起,湖北上調了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武漢市城區最低月工資標準上調至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至9元。即日起至25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最低工資標準落實情況專項檢查”,低于該工資標準的武漢市民,可撥打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電話:85755113。
今年5月,武漢七個城區最低工資標準由700元調至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至9元;遠城區由600元調至7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至8元(含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其中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工資、政策規定的高溫、低溫等各項特殊津貼及福利待遇等不得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據悉,勞動密集型企業、小企業、勞務派遣企業和工業園區是此次檢查重點。省人社廳要求各用人單位全面開展自查,執法檢查將查看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職工名冊、工資發放表等,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省人社廳檢查組主要檢查市(州)直及所轄1個縣(市、區),各抽查20家用人單位,通過聽取介紹、現場察看、與職工座談、隨機詢查等方式,督促用人單位落實最低工資制度。
對未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將責令其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實行行政處罰;對嚴重侵害勞動者最低工資報酬權的行為,記入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誠信檔案,并通過新聞媒體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