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現將2012年度河南省經濟學優秀成果評獎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成果范圍
1.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國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經濟學著作,公開報刊上發表的經濟學文章。
2.我省(含中央駐豫單位和駐豫軍事院校)經濟學工作者的成果,凡具備參評條件的均可參評;與省外人員合作的成果,由我省作者擔任第一主編或多卷本中能明顯分辨出某卷某冊為我省作者撰寫的均可參評。在港澳臺和境外出版、發表的經濟學成果不參評。
3.參評成果類型:專著、翻譯論著、教科書、工具書、普及讀物、論文等。在境內用外文出版、發表的成果,著作應有中文翻譯目錄和較詳細的中文章節內容提要,文章應有中文翻譯件。
二、參評成果條件
1.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力推動經濟學學科建設與創新,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觀點正確,內容健康。
2.堅持解放思想,推動科學發展;主題鮮明,邏輯嚴謹,文字準確,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或應用價值。
3.基礎理論研究方面的成果,應在本研究領域有所創新;應用研究方面的成果,應對研究解決我國、我省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有所創見,對各級黨委和政府的決策有較高的參考價值;教科書、工具書應吸收和反映學術界最新研究成果,對教學或科研有重要參考價值;普及讀物應有較強的科學性、知識性和可讀性,為廣大讀者所喜聞樂見。
4.翻譯論著既看其譯文質量,還要看其對學科建設的意義。
5.已獲省部級以上獎勵的成果不再列為本獎參評范圍。
三、獎項設置、評獎標準及獎勵辦法
1.獎項設置
分別設榮譽獎和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若干項。
2.評獎標準
榮譽獎:內容質量符合下述一等獎的評審標準,其作者應是省級領導同志。
一等獎:在選題和內容上有重大創新,能開辟經濟學科或對其發展做出較大貢獻,研究難度大,提出新的重要觀點;對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面臨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有較大貢獻;在國內學術界有較大影響,有較高的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
二等獎:在選題和內容上有較大創新,對經濟學科或其領域的發展做出貢獻,提出新的觀點;能夠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實際問題;在國內學術界有一定影響,有相應的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
三等獎:在選題和內容上有創新,能發展完善原有理論觀點或提出新的觀點;對解決實際問題有重要參考價值;在省內學術界有影響,有一定的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
3.獎勵辦法
①對獲獎者頒發河南省經濟學優秀成果獲獎證書。
②對獲獎者按照獲獎等級頒發一定數量的獎金(一等獎獎金10000元;二等獎獎金5000元;三等獎獎金2000元)。
四、初評和申報要求
1.各省轄市參評成果由市社科聯組織成果初評,然后集體申報;省直各單位、高等院校、省級社科類學會、中國人民解放軍駐豫軍事院校、中央駐豫有關單位,由本單位進行初評,然后由單位統一申報。
2.每人限申報1項,兩人以上合作項目可另報1項(已申報1項,在合作項目中也是第一作者的不得申報)。集體項目的申報應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單位重復申報。由多個作者共同完成的成果,須在“主要參加者”欄中按順序填寫前6名作者(除第一作者外,編著類成果僅限主編、副主編)。凡申報成果無原件以及申報表上無初評單位意見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3.各初評單位應詳細審閱原作,嚴把政治關和學術關,公開出版的著作要上網逐一核對書號與出版時間是否一致,嚴格按照參評成果條件推選出參評成果,提出初評等級意見,并填入《2012年度河南省經濟學優秀成果獎個人申報表》。未進行初評或初評后仍發現有政治思想、學術剽竊、著作版權頁違規等問題的,下年度取消該單位的申報資格。
4.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13年6月10日。上報成果需提供:①著作1份;②報刊發表文章原件1份;③個人申報表1式3份。
5. 申報的評獎材料不再退還作者。
五、聯系人、聯系電話及材料報送地點
聯系人:錢 薇、賴巧琳
聯系電話:60987686
地點:辦公樓302科研處
2013-5-16
附件:
河南省經濟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表.doc